中共蒸湘区委 关于刘平衡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及市管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支部): 经区委研究同意: 刘平衡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杨程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主任; 王延仁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毓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胡玉彬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郑姣萍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室主任; 免去彭玉萍同志的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室主任职务; 于纲同志任区财务监察所主任; 赵国文同志任区委保密局局长; 免去汤文选同志的区委保密局局长职务; 雷龙平同志任区委督查室副主任,免去其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罗旻同志任区委督查室副主任; 秦祎同志任区委机要局副局长; 阳辉同志任区委总值班室主任; 杨诚同志任区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胡娟同志任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欧明钢同志任区委区政府接待处纪检组长; 杨亚林同志任区委区政府接待处副主任; 张叶同志任区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高配副科); 王佩莉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免去其区委区政府新闻办主任职务; 龙盘同志任区委区政府新闻办主任,免去其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高配副科)职务; 肖云鹏同志任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高配副科); 王姣同志任区委统战部纪检组长; 刘少嫦同志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办公室主任(高配副科); 伍小乔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免去其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仁辅同志任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委群众工作部副部长、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李东荣同志任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高配副科); 刘婧同志任区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秋艳同志任区编制调控中心主任; 黄超同志任区信访局纪检组长; 石正春同志任区委群众工作部副部长、区信访局副局长; 谢纯竹同志任区档案局副局长,免去其呆鹰岭镇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兼)职务; 戴文芳同志任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许艳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许智卓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红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谢桂花同志的区政协办公室副科级干部职务; 陈慧娴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党委委员职务; 王巍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职务; 杨静同志任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陈君湘同志任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 刘碧玉同志任区旅游外侨民宗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委区政府接待处副主任职务; 李红丽同志任区旅游外侨民宗局党组成员; 汪诚虔同志任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党委副书记; 付丽薇同志任区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区杨柳汽车销售街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张彦同志任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周丽华同志任区民政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肖远平同志任区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主任科员,免去其区杨柳汽车销售街区管理委员会正科级干部职务; 免去李昌朝同志的区司法局纪检组长职务; 杜告生同志任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王文艳同志任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红湘街道副主任科员职务; 杨英同志任区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免去刘向东同志的区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方翔同志任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董桂荣同志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纪检组长; 免去朱章亮同志的区财政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刘胜利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正科级干部职务; 吴利生同志任区农林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农林局工会主席、正科级干部职务; 欧志军同志任区农林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区水利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刘娜同志的区农林局纪检组长职务; 刘亚玲同志任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农林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张晓玲同志任区农林局主任科员; 李鹏同志任区水利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媛同志任区商务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免去其区商务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欧阳孝买同志任区商务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呆鹰岭镇党委委员职务; 谢品刚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委员; 邓卫军同志任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免去周元珍同志的区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刘永胜同志任区审计局党组成员; 欧阳旭东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罗细森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刘盛国同志任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书记; 姜星同志任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工会主席职务; 黄忠恒同志任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主任科员; 免去张学军同志的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教导员职务; 唐续武同志任区钢管深加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书记; 刘平同志任区钢管深加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邹小莉同志任区钢管深加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 陆海洋同志任区钢管深加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 刘文革同志任区杨柳汽车销售街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何斌同志任区杨柳汽车销售街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 成振锋同志任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书记; 陆意同志任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莉同志任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 全少华同志任区移民局党组成员; 李纯同志任区移民局党组成员; 唐振荣同志任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书记; 宋莉莉同志任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屈赛兰同志任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 何玉龙同志任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纪委书记,免去其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工会主席职务; 刘永芳同志任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党委委员; 贺登元同志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书记; 尹建军同志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吴文杰同志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 贺淑君同志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 莫彪同志任区重点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组长; 朱江峰同志任区社区工作办公室纪检组长; 李明同志任区园林绿化所纪检组长; 周中平同志任区园林绿化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党委委员、正科级干部职务; 谢云华同志任雨母山景区管理处纪检组长; 陈爱华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区人民检察院副科级干部职务; 李俊剑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教导员; 王晓文同志任雨母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红湘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唐竹英同志任雨母山镇党委委员; 周平同志任雨母山镇党委委员; 周文星同志任雨母山镇党委委员; 免去陈卿同志的雨母山镇党委委员职务; 周科同志任呆鹰岭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健同志任呆鹰岭镇党委委员; 罗棋轩同志任呆鹰岭镇党委委员; 屈国良同志任红湘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 谢厚军同志任红湘街道党工委委员。 中共蒸湘区委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