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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城管执法局大中专院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8-05-19                   

蒸湘区城管执法

大中专院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按照《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区领导的交办要求,切实解决校园周边存在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促进校园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安静舒适、文明和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动员全局努力打造城市管理升级版,积极应对创建迎检新常态,全面完成我辖区内创建工作任务,为全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所有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成立蒸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执法大队各股室、各街道(乡镇)城管中队负责人为成员。

局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文明创建办”),负责传达局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向区局文明创建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进度、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创建任务、检查创建工作完成情况、与区级创建领导机构联络和沟通、向区级创建领导机构汇报创建工作情况、总结创建成果、收集创建工作资料、编发创建工作简报等工作。局文明创建办主任由邓丹华兼任。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

(一)南华大学

1、规范南华大学北门的摊担和夜市管理,取缔影响交通、消防和人们出行的摊担。

2、规范南华大学西门联合二组周边的摊担和夜市管理;

3、协助南华大学规范校园内的摊担管理;

责任领导:高翔    

责任单位:红湘中队、长湖中队、夜市中队

(二)湖南交通学院

1、签订“门前三包”承诺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疏堵结合,选择一个疏导点,规范摊点管理,取缔学校周边摊担;

3、拆除吊挂物和违章广告、招牌;

4、规范夜市管理。

责任领导:孙革

责任单位:呆鹰岭中队、机动中队、夜市中队

(三)环境生物学院、长沙医学院

1、加大空挡时间管理,取缔流动摊担;

责任领导:姜星

责任中队:蒸湘中队、长湖中队

(四)中小学校

按照属地管理的领导包点的原则,各自规范学校周边门店外摆,取缔流动摊点,拆除违搭建和吊挂物。

四、整治标准

(一)无占道经营。校外各主要街道无流动摊担占道,所有门店必需进店经营,所有烟摊、柜台不能外摆。门店外摆及占道经营、作业、促销、室外加工(如杀鸡、杀鱼、择菜等)、室外烘烤(如烘鱼、烘肉等)、露天烤火等必须进店,店外堆物必须清理。

(二)无乱挂乱吊。校园周边各主要街道不能吊挂晾晒被褥、衣服、拖把等,不能拉设商业横条幅、广告布、雨布、遮阳布,对已破旧的公益性宣传横幅要全部进行更换。彻底清理乱牵乱挂、乱堆乱放等行为

(三)无破旧广告、违章广告。流动广告灯箱招牌要禁止占道摆放,破损、陈旧的广告招牌要责令店主及时更新。对未经审批设置的违章广告、招牌要予以拆除。

五、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各中队要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分清问题类别,建立详细整治工作台账。

(二)签订“门前三包”承诺书。各中队要与院校周边的门店签订“门前三包”承诺书,并落实工作责任。

(三)建立疏导点。湖南交通学院附近的摊担疏导到莫家饭店旁的空地上,南华大学、环境生物学院和长沙医学院周边的摊担就近疏导安置到附近的农贸市场内。  

(四)开展专项整治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不听劝导的摊担局大队将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整治完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管辖中队安排专人值守,确保长效。

六、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强化管理落实校园周边管理定人、定岗、定职责的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的清理整治力度,严禁出店经营、占道堆放、随意摆摊设点等违章行为。同时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彻底清理乱牵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噪声污染等行为,全力营造恬静有序整洁畅通的学习环境保。

(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整治工作既要严格查处又要柔性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坚持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相结合,积极引导,合理规范;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客观公正,程序正当,态度友好,举止文明。

(三)督查考核促进实效区城管执法局将不定期组织召开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调度会,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采取专项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整治项目的完成情况,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办,促进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责任,严格追责。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责任到人,各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中队按照责任划分抓好工作落实。凡被市、区文明办考核通报的,被市、区领导点名批评的,将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追责办法严格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