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扶贫资金管理专题报告

来源:区扶贫办 发布时间:2017-06-06 15:56:55

蒸湘区扶贫资金管理专题报告

 

    一、资金到位及整合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2016年我区收到省级扶贫资金86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10万元,社会发展(雨露计划)6万元,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5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20万元;市级扶贫资金69.15万元,其中高碧村(贫困村)1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7个村)44万元,扶贫发展资金(3个合作社)15万元,危房改造资金0.15万元;区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94万元,其中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1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64万元(两个贫困村各10万元,其余22个村各2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雨母山镇临江村)30万元。

    省、市、区财政扶贫资金合计349.15万元。

    2、资金支出情况:

    1)省级扶贫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贫困户危房改造11户计10万元,发放贫困户学生雨露计划22户计4.4万元,致富带头人培训支出1.62万元,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及贴息70万元已拨入扶贫贷款专户。合计支出86.02万元。

    2)市级扶贫资金:高碧村10万元和6个村基础设施建设41万元已由镇财政所拨付到村,3个合作社扶贫发展资金15万元,已直拨到合作社,危房改造资金0.15万元已发到1户贫困户。合计支出66.15万元。

    3)区财政安排扶贫资金:扶贫专项资金64万元及雨母山镇临江村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30万元已由镇财政所拨付到村,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100万元,已拨入扶贫贷款专户。合计支出194万元。

    省、市、区财政扶贫资金合计支出349.17万元。

3.资金整合情况

2016年蒸湘区统筹水利、移民、教育、农开、农林等各项资金1500万元,重点扶持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主要用于发展乡村旅游、种植、养殖、加工等增收产业项目,对于缺乏发展思路和劳动力的贫困户,鼓励其带资入企入社、以土地入股分红等形式,开展资产收益性扶贫。2016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91.2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194万元,均用于发展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切实发挥专项扶贫资金效益,使广大贫困人口受益。

二、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主要做法
    1.瞄准贫困对象,选择好建设项目。
    按照省、市对扶贫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区在选立项目时先深入到各个重点村调查摸底,把贫困户、贫困人口底子盘清,摸清贫困原因,因地制宜,择优选项,科学规划。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按照村“两委”班子提议,经群众代表讨论通过,乡(镇)把关,区汇总审核,市审批的程序确定扶贫项目,确保了扶贫项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发挥使用效益。
    为管好用活扶贫资金,杜绝违规、违纪情况发生,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整改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蒸湘区财政局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二级机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2017年我区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260万元,贫困人口人均666元;三是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2016年扶贫资金在4月底全部拨付,2017年扶贫资金拨付6月底达40%以上,12月中旬达90%以上;四是健全完善公示公开制度,实行阳光运行,2016年资金使用公示公开未按规定要求的重新公示,2017年所有的扶贫资金在分配上要在区镇门户网站公示、资金使用要在村公示栏详细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五是规范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改革报账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3.出台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我区制定并出台《关于成立蒸湘区金融产业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及产业扶贫金融服务中心的通知》、《蒸湘区金融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蒸湘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保障财政资金最大限度向贫困村倾斜。

 

 

 

                         衡阳市蒸湘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