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级领导联系指导贫困村及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镇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扶贫办 发布时间:2017-07-03 14:45:13

衡蒸办〔2017〕48号

中共蒸湘区委办公

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级领导联系指导贫困村及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镇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区级领导在脱贫攻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按照《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领导联系指导贫困村及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衡办〔2017〕23号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在落实区级领导联点帮扶脱贫攻坚工作的基础上,决定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利民负责牵头呆鹰岭镇脱贫攻坚工作,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尹熙民负责牵头雨母山镇脱贫攻坚工作。现就区级领导联系指导镇脱贫攻坚的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所联系镇党委、政府落实脱贫攻坚实施主体责任,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镇村两级工作责任。构建到村到户的责任体系,指导和推动镇党委、政府扎实做好精准识别、进度安排、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政策落实、精准退出等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将各项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推进落实脱贫政策。督促所联系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政策措施及阶段部署,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切实抓好产业、就业、教育、医疗、危房改造、异地搬迁、社会保障兜底等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同时,结合所联系镇工作实际,督促有关行业部门特别是分管的部门落实行业扶贫政策。

 

压实帮扶工作责任。督促市、区两级驻村联村帮扶单位履行责任,选派精干力量开展驻村联村帮扶,确保驻村帮扶全覆盖、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真正做到扶真贫,真扶贫,不脱贫不脱钩,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联系。

 

指导解决突出问题。经常深入联系镇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开展督查巡查,每年在所联系镇调研和督查扶贫工作7次以上,及时发现和掌握在贫困识别、贫困退出、驻村联村帮扶、结对帮扶、资金项目监管、脱贫措施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与此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及时排查和处理好各类问题,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水平。

 

夯实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所联系镇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加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要强化措施,全面整顿。加强村级组织场所建设,完善村级公共服务功能,指导支持贫困村逐步完善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精细精准推进脱贫。指导乡村加强扶贫政策培训和宣传,强化正面典型引领,激发广大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指导乡村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精准施策,精准脱贫,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切实提高“两率一度”水平。指导所联系镇建立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及时处置重大涉贫舆情、群体性事件和重要信访个案,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环境。

 

 

中共蒸湘区委办公

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