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蒸办〔2017〕49号 关于全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脱贫攻坚“三走访三签字”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扶贫办 发布时间:2017-07-07 14:43:30

中共蒸湘区委办公

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脱贫攻坚“三走访三签字”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区领导干部压实责任、转变作风、凝聚力量、狠抓落实,用绣花的功夫抓好精准扶贫,形成新一轮攻势,确保全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区委、区政府决定全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开展“三走访三签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脱贫攻坚期间,在全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中开展“三走访三签字”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一)“三走访”:区委书记、区长要走访辖区所有的贫困村;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走访辖区所有的贫困户;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要走访了解村内所有的贫困人口。

(二)“三签字”:区、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对脱贫退出层层负责、层层把关。脱贫退出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贫困户脱贫退出,贫困村脱贫摘帽,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共同签字;报所在(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共同签字,再由区委书记、区长签字;报省、市扶贫办备案审定。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调研指导。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每次走访调研要深入基层一线,通过调研贫困村,走访贫困户,实地考察扶贫项目,召开座谈会,解剖麻雀,以点带面,指导各地理清攻坚思路、落实工作措施。

(二)推动工作责任落实。督促扶贫任务重的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政主要领导履行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实施”的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

(三)推进政策措施落地。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在走访过程中,重点检查贫困识别和退出是否精准、脱贫攻坚政策是否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帮扶措施是否精准可行、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是否规范、人民群众是否有获得感,推动政策措施全面落地见效。

(四)发现问题推介典型。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发现脱贫攻坚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指导督促整改问题,积极探索建立稳定脱贫增收的长效机制;坚持典型引路,注重发现和总结成功脱贫模式和先进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五)严格把关脱贫退出。督促各镇(街道)严格退出标准,规范工作要求,严格退出程序,确保脱贫质量。坚持“谁入户核查、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层层压实各环节工作责任,对数字脱贫、工作浮夸虚假的要追究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开展“三走访三签字”工作,作为打赢攻坚战的重要抓手、践行“一线工作法”的重要载体、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和转变干部作风的示范工程来抓,统筹安排,精心谋划,迅速部署,强力推动。各镇(街道)要在2017年7月15日前将“三走访三签字”实施方案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备案,每年12月20日前向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份专题调研报告。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要率先垂范,要深入所联系的贫困村、贫困户开展调研督办,带动党员干部遍访所联系的贫困村、贫困户,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三走访三签字”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综合服务。

(二)切实转变作风。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身进心进、真走真访,带着感情和责任开展“三走访三签字”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稳中求进,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坚持轻车简从、勤俭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三)务求工作实效。区委、区政府将各镇(街道)“三走访三签字”工作情况纳入脱贫攻坚常态化督查、脱贫攻坚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效果不好的所在地的党政主要领导开展约谈。

(四)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宣传“三走访三签字”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阵地,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精神动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

 

 

中共蒸湘区委办公

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