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健终身不得担任道路旅客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通告

来源: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7-11-14 15:14:34

  何健,男,汉族,1973年6月出生,湖南省衡阳市人,衡阳市骏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2016年6月26日,衡阳市骏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湘D94396大客车在郴州市宜凤高速公路宜章段33公里处发生一起亡35人、伤13人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之规定,该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何健终身不得担任道路旅客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特此通告。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