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市财政局预算科 发布时间:2017-07-19 16:37:29

一、2016年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2016年,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各项改革攻坚任务艰巨,减税降费减收压力较大。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中央、省和市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开拓创新,加大发展力度,突出结构调整,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方面: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7.96亿元,增长6.0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4.67亿元,增长7.53%;上划中央收入完成56.94亿元,增长0.91%;上划省收入完成16.35亿元,增长6.2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3.79亿元,下降1.0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9.72亿元,下降4.91%;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7.29亿元,增长6.23%;上划省收入完成6.78亿元,增长7.51%。

  支出方面: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39.42亿元,增长9.67%。比向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减少了1.94亿元,其原因当时报告的是快报数,后来部分县市根据决算情况对账务进行了调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7.79亿元,增长0.09%。全市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和重点支出政策如下:

  教育支出87.68亿元,增长15.77%。从2016年开始,将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全市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程资助体系,实现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与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困难学生全覆盖三个“全覆盖”。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69亿元,增长7.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统一政策实施,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十二连调”,人均月退休工资提高到2135元;继续提高低保、优抚等补助标准,完善救助制度建设。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市本级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00万元,支持残疾人就业。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5.09亿元,增长22.45%。市本级安排城市维护资金5.3亿元用于改善城市面貌,安排“三清三建”资金3.49亿元,对中心城区所有社区进行改造;市区两级安排社区经费0.7亿元,在安排每个社区10万元惠民资金的基础上,将运行经费从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5.89亿元,增长10.13%。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45元/人。积极推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后,对我市城区范围内的包括省属、市属和区属的26家城市公立医院进行综合改革。

  住房保障支出26.38亿元,增长16.74%。中央、省加大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安排力度。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节能环保支出 10.25亿元,增长6.07%。加大了对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工程专项转移资金安排力度。

  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7.97亿元,增长30.74%。加大对公共文化的投入力度,全力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安排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农村电影放映和农家书屋等专项资金,以及文化产业引导资金。

  市本级预备费1.2亿元,全部用于突发事件处置及其他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8亿元,国防支出0.04亿元,公共安全支出0.11亿元,教育支出0.08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9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04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0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0.01亿元,农林水支出0.04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01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6亿元。

  市本级预算周转金2016年末余额为2321万元,没有变化,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近几年市本级加大了往来款回收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财政实力和库款保障能力提高,因此预算周转金没有增加。

  收支平衡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67亿元,加上返还性收入15.4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1.33亿元、专项补助收入103.5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9.1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8.5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2亿元、调入其他资金37.03亿元,收入总计673.64亿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9.4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2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5.48亿元,支出总计640.11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33.53亿元,减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0.0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0.44亿元,净结余13.08亿元,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全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6年年末余额18.11亿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72亿元,加上返还性收入6.4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56亿元、专项补助收入9.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3.4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9.09亿元、调入资金21.66亿元,收入总计172.14亿元。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7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5.79亿元,支出总计153.75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18.3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0.56亿元,净结余7.83亿元,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6年年末余额7.9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9.23亿元,比上年减少58.65亿元,下降25.74%,其中国土收入162.05亿元,下降25.44%。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8.52亿元,比上年减少82.91亿元,下降37.44%。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9.23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14.3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7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1.47亿元,收入总计298.8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8.52亿元,加上上解支出0.4亿元、调出资金27.1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10.12亿元,支出总计276.18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22.7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2.48亿元,比上年增加2.53亿元,增长2.31%,其中国土收入106.77亿元,增长4.8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0.81亿元,比上年减少11.2亿元,下降10.9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2.4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6.8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9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90.75亿元,收入总计208.16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0.81亿元、上解支出0.3亿元、调出资金1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9.4亿元,支出总计192.51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15.6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上级补助收入0.25亿元,支出0.25亿元,收支平衡,没有结余。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6.8亿元(与年初预算同口径,下同),增长16.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47亿元,增长12.75%。当年收支结余5.33亿元,加上上年结余22.98亿元,累计结余28.31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5.98亿元(与年初预算同口径,下同),增长15.06%。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32亿元,增长7.91%。当年收支结余3.66亿元,加上上年结余15.22亿元,累计结余18.88亿元。

  二、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争取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162.22亿元,比上年增加8.7亿元,增长5.66%。其中:市本级24.07亿元,比上年减少0.2亿元,下降0.83%;县市区138.15亿元,比上年增加8.9亿元,增长6.88%。

  1. 均衡性转移支付。全市39.6亿元,比上年增加3.91亿元,增长10.95%。其中:市本级4.81亿元,比上年增加0.52亿元,增长12.17%;县市区34.79亿元,比上年增加3.39亿元,增长10.78%。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弥补我市各级财力不足。

  2. 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全市11.64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市本级1.78亿元、县市区9.86亿元,为1999-200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补助基数。

  3.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全市5.13亿元,与上年持平。主要为因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等农村税费改革减少的收入补助。

  4.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全市13.94亿元,比上年增加2.46亿元,增长21.38%,较好地保障了县乡财政的运转需要。

  5.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耒阳市、常宁市被列为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2016年上级共补助资金5.39亿元,其中:耒阳市3.27亿元,常宁市2.12亿元。

  6. 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全市11.56亿元,比上年增加  0.06亿元,增长0.54%。主要用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等方面支出。

  7. 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全市37.4亿元,比上年减少5.14亿元,下降12.08%。其中:市本级14.96亿元,县市区22.44亿元。

  8.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全市25.01亿元,比上年增加1.71亿元,增长7.36%。

  9. 其他转移支付。全市12.54亿元,比上年增加5.38亿元,增长75.03%。其中: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1.54亿元、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等转移支付2.51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2.3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0.4亿元、市县运行困难补助转移支付3.83亿元、老少边穷转移支付1.96亿元。

  三、2016年市本级债务规模及还本付息情况

  (一)债务规模及结构情况。2016年底,市本级债务余额902.74亿元(含公司债务),其中:政府性债务余额300.3亿元,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217.47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8.69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74.14亿元。

  (二)政府债务资金举借及使用情况。2016年新增政府债券9.12亿元。新增的9.12亿元政府债券使用情况是:中心城区“三清三建”(清垃圾、清管线、清违建,建路、建绿、建园)3.89亿元,城市建设维护支出2.08亿元,湘江三桥维修0.23亿元,干线公路建设配套资金0.09亿元,衡枣高速连接线改造0.15亿元,衡阳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工程0.15亿元,气象雷达塔建设工程0.1亿元,市病残收治中心项目0.3亿元,驾考中心建设0.3亿元,衡山科学城科技创新引导资金0.3亿元,投融资公司投资补偿1.03亿元,结余0.5亿元。

  (三)政府债务偿还情况。2016年,市本级还本付息127.18亿元,其中:争取置换债券还本125.19亿元,市本级偿债资金还本付息1.99亿元。置换债券还本情况是:市城建投41.3亿元,弘湘公司16亿元,水利投13.49亿元,市交通投8.9亿元,松木经开区6.96亿元,白沙工业园4.3亿元,滨江公司11.43亿元,来雁公司10.72亿元,市水务投0.65亿元,财政局6.54亿元,土地储备中心4.9亿元。偿债资金还本付息情况是:土地储备中心1.36亿元,政府债券付息0.49亿元,外债转贷0.12亿元,市水务投0.02亿元。

  四、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情况

  (一)注重培植财源,努力振兴实体经济。一是加大企业支持力度。全市安排工业发展资金7.65亿元,支持和引导企业向创新驱动等方向发展,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高加工度产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9.7%和39.4%。市本级安排市农业科技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0.5亿元,引导银行融资向小微企业倾斜。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落实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全年为企业和社会减负15亿元以上。三是保障重点项目资金。市本级投融资公司到位融资资金321.37亿元,增长27.57%,支持来雁新城、滨江新区、衡山科学城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建设。四是注重开放型经济建设。市本级安排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1.5亿元,支持开放平台建设、外贸发展等。

  (二)注重资金效益,突出改善社会民生。一是社会保障扎实有力。全市拨付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2.85亿元,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7.92%,医疗保险支出25.06亿元,262.42万人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十二连调”。二是教育支持效果显现。全市安排各类资助资金近3亿元,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程资助体系;从2016年开始,将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惠及77.61万名学生。三是惠农政策落实较好。全市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惠农补贴16.77亿元,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26亿元;市本级安排1.32亿元,用于新农村建设、水利建设和农业公共服务等,安排2000万元支持精准扶贫。四是民生建设力度加大。市本级安排城市维护资金5.3亿元用于改善城市面貌,安排“三清三建”资金对中心城区所有社区进行改造;市本级设立就业扶持资金支持创新创业。

  (三)注重运行效率,着力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强化收支管理。积极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初步建立了城区综合涉税信息系统;健全各级征收部门统筹联动的管理机制,强化税收征管服务;增强财政资金统筹能力,继续压缩一般性开支,集中财力用于亟需支持的重点领域。二是防范债务风险。组织开展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全市争取置换债券205.23亿元,比上年增加140.97亿元,增长219.37%,极大缓解了全市债务还本付息压力。三是规范往来借款管理。建立对外借款回收保证和责任追究机制,市本级收回往来借款10.9亿元,余额比上年压缩60.35%。四是严格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建立政府采购内控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工作流程,强化监督机制。市本级政府采购规模比上年增长22.8%,节支率7.93%。市本级出具投资评审报告531份,评审资金总量93.1亿元,审减资金28.37亿元,核减率30.47%。

  (四)注重实际效果,扎实推进财政改革。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成“营改增”改革信息移交、收入调库等工作;理顺园区与城区财税管理体制,将城区搬迁至工业园区的工业企业实行税收属地征管。二是推进预决算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按要求公开;教育、社保、医疗等98项重点民生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三是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覆盖。市本级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位306家,覆盖率100%;2016年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比例达到95%以上。四是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出台《市属投融资公司融资资金及财务成本管理办法》和投融资管理实施细则,对投融资公司的预算编制、项目招投标等进行全面规范管理。五是积极推广PPP模式。全市储备PPP项目51个,总投资额428亿元。其中市本级启动项目8个,总投资额53.35亿元。

  总体来看,2016年预算执行和财政改革情况较好。同时,我们也认识到,目前财政改革已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比如: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财税政策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效果还需加强;财政收入增幅放缓、财政收入质量不高;刚性支出逐年增长,历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加大,部分县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运行比较困难,财政可持续发展形势严峻;投融资公司市场化运行程度不高,资产负债率较高,存在一定风险;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待加强,管理有待继续规范等。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上级部署,通过深化改革、强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