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登记明白卡
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登录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进入"名称登记"-- "名称自主申报"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即可快速完成名称的自主申报。新用户使用本人身份证进行注册后,根据上述步骤申办企业名称。完成申报后,打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使用信用承诺书》,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二、办理工商登记前置许可 (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均未涉及前置许可事项,无需办理此项)
如申请企业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模块自动跳至工商内网,由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持《企业名称登记保留意见书》及其他资料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
三、申请公司设立登记(一般情形)
1、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设立登记
登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系统)进行办理设立登记。
或登录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进入"企业登记"--"企业登记-新设"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将企业信息填写完整,经全体股东确认无误并完成电子签名后,提交至登记机关等待工作人员审核。
2、现场办理企业设立登记
(一)登记机关:到《企业名称登记保留意见书》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上载明的登记机关办理。
(二)公司设立登记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四、领取营业执照
完成公司设立登记后,即可免费领取营业执照。
目前我市颁发的执照已经完成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等"多证合一"。领取执照后,无需另行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等证件。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其他
1、表格和示范文本下载网址: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https://www.hengyang.gov.cn/amr/)
2、对外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3、咨询电话:0734-2896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