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 政策文件 > 人社局

【营商环境---劳动关系】企业裁员办理流程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1-09-29                   

企业裁员办理流程

具体业务办理一览表

科室(单位):劳动关系科        

业务名称

企业经济型裁员审查备案

受理单位

局劳动关系科

受理地址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510室

法律依据

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

办理条件

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裁减人员方案向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受理时间

当场受理

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和《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出具全体职工推举产生职工代表的证明材料;2.以正式公函报送的企业裁员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企业裁员的理由和依据的法定情形、已采取稳定劳动关系的措施、裁员范围和标准(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工种岗位、劳动合同期限、社保缴纳情况、经济补偿金标准)、裁员人数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裁员时间及实施步骤,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等;3.向工会或职工说明情况的书面证明资料;4.工会或职工方对裁员方案的书面意见;5.企业对工会或职工方所提意见的研究处理结果;6.劳动用工备案证明。

业务流程

受理→审查→备案

办理时限

即时

填表人:        审核人:        科室(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