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以下事项应当纳入法制审核范围: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一)拟作出给予吊销许可证、对公民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30万元以上罚款、对公民处以没收违法所得金额或者违法财物价值20万元以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没收违法所得金额或者违法财物价值100万元以上、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或者拆除建(构)筑物的决定;
(二)拟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和从重行政处罚的;
(三)涉嫌犯罪需要移送的;
(四)依法应当给予处分需要将案件材料移送的;
(五)拟作出的其他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重大行政许可决定
(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二)拟作出的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决定;
(三)拟作出的其他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许可决定。
三、重大行政强制事项
(一)拟作出滞纳金达到本金数额50%的;
(二)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三)拟作出的其他重大、复杂、疑难行政强制。
四、重大行政征收事项
(一)相对人对征收金额计算方式、征收程序等提出异议的;
(二)拟作出的其他重大、复杂、疑难行政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