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人社局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办法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7-12-04                   

蒸湘区人社局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办法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构建法治人社,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人社工作的有序开展,经局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制定人社局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办法: 一、蒸湘区人社局是执行全区人社法律、法规的主体部门。依据人社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负责实施人社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执法和法制审核。 二、法制审核人员要牢固树立对法律负责,依法行政的观念,不断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不仅要学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法制审核人员实行审核责任制。须是在编国家公务员和在编事业人员,负有法制审核的职责和义务。执法工作由局法规股统一调配各专业参加,任何专业人员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推辞所负有的执法职责。 四、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区人社局成立以易艳云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有关二级机构、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全局法制审核工作。 五、全面实施法制审核工作。局法规股具体实施统计法制审核工作,并接受上级人社部门的监督和区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强对人社执法行政行为的监督,建立健全各项监督机制和过失责任追究制。 六、局法规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社法制审核日常工作,承担执法检查、案件承办、接转和协调本局内部的执法工作,接受法律、法规咨询,组织听证,核实案件情况,提拟处罚方案和组织复议、监督、诉讼。 七、局法规股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区政府法制部门汇报法制审核工作,并向人民群众公开执法、办案情况,公示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