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区政府在全区选取14个单位作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单位。我局被选为试点单位之一,试点制度主要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执法行为种类包括行政审批、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处罚。
根据区政府、区法制办的安排部署,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就三项制度工作开展了多次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
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经过农林局局务会共同商讨,我局于11月前梳理了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完善了行政执法双随机事项清单、编制了行政执法人员公示表、编制了行政执法流程图、编制了行政执法公示操作细则、汇编了行政执法文书样式等。
在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追究办法。
根据行政执法公示操作细则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我局将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