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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湖南省老年优待证》程序及有关优惠待遇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4-11-14                   

  根据衡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免费发放老年优待证有关事项的通知》衡老字[2005]3号文件及有关精神,《湖南省老年优待证》(下简称《优待证》)实行免费办理,办理程序及有关优惠待遇如下:

  一、60-64岁身份证地址在我区的老年人,可以免费办理绿色封面的《优待证》,来办理时,须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或退休证(核实原单位,核对后便交还本人)、交一张一寸当年免冠彩色照片,一个月后再来领取;

  65周岁以上身份证地址在我区的老年人,可以免费办理红色封面的优待证,来办理时,须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或退休证(核实原单位,核对后便交还本人)、交一张一寸当年免冠彩色照片,一个月后再来领取。

  《优待证》实行属地发放,凡户口在衡的老年人必须凭身份证到当地县、市、区老龄办领取《优待证》。市直和中央、省在衡单位、驻衡部队离退休老同志,由单位统一到市老龄办办理。

  二、凡丢失《优待证》要求补办的老年人,必须先登《衡阳日报》挂失并声明作废,凭作废声明到各县、市、区老龄办补办《优待证》,挂失费由老年人自付。凡《优待证》破损不能继续使用的,收取工本费1.5元 。

  三、持《优待证》的老年人,在全省范围内享受下列优惠待遇;65周岁以下的老年人(注60-64周岁),在全省范围内享受下列第(一)、(二)项规定的优惠待遇;

  (一)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上车、上船、登机;

  (二)到医疗机构就诊优先挂号、就诊、取药、住院;

  (三)免费进入公园、风景名胜区、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参观游览;

  (四)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车;

  (五)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

  (六)农村老年人不承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

  (七)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