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周某
来信时间:2023-7-21
主要诉求:反映其于2022年9月17日与中公教育签订2022年度衡阳市雁峰区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协议班,费用21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合同中明确写明未被录取学费退21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目前2022年衡阳市雁峰区事业单位公告考试录用公示名单已出,本人末缺席上课目未缺考符合退费条件,2023年3月份已提交退费申请,目前已满足协议退费时间要求(提交申请后30-45个工作日内退费),但中公教育依然未履行退款义务,望政府给予帮助。
答复单位:蒸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3-9-22
处理意见:经查周某反映情况属实。经联系中公衡阳分公司了解情况,沟通协调,该公司已将拖欠退还的培训费21000元转账至周某银行卡。信访人周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