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宋某
来信时间:2023-6-27
主要诉求:反映其儿子在学校被同学恶意绊倒,致一颗门牙断裂,学校拖延时间通知家长,期间不仅没有送医反而让其罚站。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该校老师歪曲事实,导致涉事学生家长不愿承担责任。请求蒸湘区教育局督促学校以积极的态度,妥善处理该问题
答复单位:蒸湘区教育局
答复时间:2023-7-7
处理意见:经查宋某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其子在课间休息时在教室与同学追逐玩耍,被其他同学意外绊倒致其一颗门牙断裂。事后班主任老师立即通知双方家长到校协商处理,不存在被同学恶意绊倒,不通知家长且罚站一个小时。本着关心关爱学生,经多次协调,已与信访人达成一致,并经多方筹措资金,一次性补偿到位。信访人宋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