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6年度)
单 位 名 称 衡阳市蒸湘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举 办 单 位 衡阳市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 刘建兴
衡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衡阳市蒸湘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新农保基金和城镇居民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发放,负责对乡镇街道新农保和城镇居民保险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和业务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推广。 | |||
住 所 | 衡阳市船山西路蒸湘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 | |||
法定代表人 | 刘建兴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衡阳市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征缴、发放情况 (一)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养老金,决不以任何理由延迟拨付,做到“应发尽发”。2016年12月底,全区共有8140人按月足额领取到养老待遇,累计发放金额1141.85万元;发放丧葬补助金7.14万元。 (二)准确及时代发各类人群困难或奖励补贴金。按照省厅要求,截至12月底,我区累计代发各类人员困难补贴金或奖励金196640元,其中:代发乡村老年医生37人,共发放金额13050元;代发乡村老年教师103人,共发放金额140670元;代发独生子女奖励金37人,共发放金额42920元。 (三)扩面征缴工作启动早,措施得力,征缴效果显著。截至12月底,我区2.6万元余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完成市局下达2.3万目标任务的113%。全区有1.48万位参保居民缴纳个人部分应缴基金,已累计缴费274.01万元,完成市局年初下达我区2016年度应征缴城乡居保基金125万元目标任务的219%,全区城乡居保年度征缴任务完成率高居全市第一,其中1.2万余人持《社保卡》或折到银行自主到银行进行缴费,自主缴费率达80%,完成上级下达75%的目标任务。 二、主要工作亮点 (一)全面推进2016年度城乡居保扩面缴费工作。 1、启动时间早:我区于一季度召开了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6年度征缴工作启动会议,标志我区城乡居保征缴工作全面开启,进一步明确1-6月为我区每年城乡居保集中征缴时间,将年度缴费时间常态化。 2、宣传力度大:加大宣传力度促缴费,印制宣传单《蒸湘区2016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通知单》2万多份,利用各镇(街道)召开村(居)/组委会或座谈会等方式分发到每家每户,确保缴费通知到位,政策深入人心。 3、推进措施明:结合上级下达的调研工作,我区及时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调研工作的方案》和《蒸湘区关于做好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等工作方案或通知,精心部署,确保调研工作与征缴工作同步推进,协同完成任务。 (二)多举措加强重复待遇追收,防范基金流失。 1、强化数据核查。一是通过每月或每季定期将待遇领取人员、每月新增发放人员信息在省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平台中利用数据比对功能与社保退休人员数据进行核查等方式,比对是否存在重复领取待遇人员,有效防止了重复领取待遇情况。二是采取系统疑似死亡信息比对或与当地卫计部门、公安部门实名核对等方式,确定城乡居保享受待遇人员中的疑似死亡人员信息,经核实后第一时间按政策处理到位,坚决杜绝基金流失现象发生。 2、建立奖励机制,加强死亡上报稽核制度。一是建立死亡参保人员月报制度。要求全区各镇(街道)劳保站每月20日之前以纸质文档形式上报辖区当月发生的死亡人员名单,年末政府将对及时上报或有效举报多领取养老金的单位或人员进行奖励。二是每月对全区6个镇(街道/片区)每月上报的死亡人员通过电话、实地进行严格稽核抽查,分别对死亡时间、人员等情况加以核对,杜绝瞒报和迟报情况发生。三是通过建立死亡人员丧葬补助金制度,即向及时上报的死亡参保人员家属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600元/人,提高参保死亡人员家属上报的积极性。截至2016年11月,全区上报死亡终止128人,经核查119人符合领取丧葬补助金,累计发放丧葬补助金7.14万元。 3、建立月报机制,加强养老金追收力度。对经查实重复领取养老金人员或疑似死亡人员及时暂停城乡居保养老待遇,每月初将名单及多领金额通过城乡居保网络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各镇(街道),要求他们采取有效措施,通知参保人来区城乡居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及时追收;对因外出等原因追收工作有困难的,请社保经办机构从其社保养老金中代扣;对欺诈冒领城乡居保养老待遇超过5000元的,将按有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截至目前,全年累计追回重复领取待遇22.73万元,有效杜绝养老金的流失,确保基金安全。 (三)积极做好申报省级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服务“十县百乡”示范点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城乡居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效应和示范效应,按照湘居民社险函【2016】9号文件精神,我区已经积极筹备和整改,已将我区雨母山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向上推荐为“十县百乡”示范点,相关材料已经上报市局,力争申报示范点成功。 (四)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对象参加城乡居保工作。按照湘人社发[2014]30号文件、衡政办发[2014]43号文件规定,我区重新制定相关办事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扎实推进被征地对象参加城乡居保的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本年度共为156名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对象办理了城乡居民参保等手续,且向上争取并拨付到位配套补助资金394.46万元。 (五)做好全区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的第三次月基础养老金提标准备工作。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41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5元。为此,我中心迅速启动摸底测算工作,并及时向区财政打报告,申请应由区财政负担的提标部分资金19余万元。2016年9月起,全区月养老金按80元每人每月按时足额发放, 9月份一次性补发2016年1月至8月提标部分月养老金32.37万元。 | |||
相关资质 认可或执 业许可证 明文件及 有 效 期 | 无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期末数(万元) | |||
2 | 2 | |||
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 | |||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 无 | |||
从业人数 | 上年末 | 5人 | ||
本年度 | 8人 | |||
网上名称 | 衡阳市蒸湘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公益(政务) | |||
事业 单位 委托 意见 | 委托衡阳市蒸湘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管理机关)在“衡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 http://www.hysy.gov.cn/)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7 年7月 15日 | |||
举办单位 审查意见 (含保密 审查) | 公章: 年 月 日 | |||
登记管理 机关受理 意见 | | |||
填表人:刘骥 联系电话: 0734-8827353
附件2
经费来源证明
(设立登记模板)
XX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由 (举办单位名称)举办的 (事业单位名称)的经费来源为:
□ 财政补助
□ 非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公章)
X年X月X日
附件3
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设立登记模板)
XX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由 (举办单位名称)举办的 (事业单位名称)可用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开办资金为 万元。
(举办单位公章)
X年X月X日
附件4
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变更登记模板)
XX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截至X年X月X日(资产负债表日期), (事业单位名称)可用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开办资金为 万元。
附: (事业单位名称)X年X月X日资产负债表
(事业单位公章) (举办单位财务部门公章)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