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2430411051651057B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年度)
单 位 名 称 衡阳市蒸湘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举 办 单 位 衡阳市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 刘建兴
衡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衡阳市蒸湘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新农保基金和城镇居民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发放,负责对乡镇街道新农保和城镇居民保险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和业务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推广。经办发放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助金、基本乡村医生、基本乡村教师生活困难补贴和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困难补助。 | |||
住 所 | 衡阳市船山西路蒸湘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 | |||
法定代表人 | 刘建兴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衡阳市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工作情况 (一)征缴、发放情况 1、促缴措施多而准,基金征缴效果佳。截至目前,全区缴费人员14947人,已累计缴费286.16万元,完成市局年初下达我区2017年度应征缴城乡居保基金100万元目标任务的286%,完成率列全市第一。自主缴费率达95%以上,完成年初上级部门下达90%自主缴费率的目标任务。 2、及时足额社会化发放月养老金。截至12月底,全区共为8300余位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居民准时足额社会化发放月养老金累计1225.22万元。 3、准确及时代发各类人群困难或奖励补贴金。按照省厅要求,全年,我区累计代发各类人员困难补贴金或奖励金183660元,其中:代发乡村老年教师106人,共发放金额144060元;代发独生子女奖励补贴金36人,共发放金额34560元; 电影员生活困难补助1人,共发放金额5040元。 (二)主要工作亮点 1、多形式,全方位加大宣传。一是通过短信平台,向全区近2.6万名城乡居民发送了多条关于缴费时间提示、新政策解读等信息。二是在全区各镇、街道(片区)重要路段或地点悬挂数十条宣传横幅,形成良好缴费氛围。三是印制《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通知单》2万多份,由镇、街道(片区)劳保站统一安排村组联络员分发到每一位参保人手中,让参保人进一步了解新政策,明白何时缴费、如何缴费。四是开通了手机缴费,更一步方便居民缴费,让居民足不出户就能完成每年城乡居保的缴费。 2、动作快,尽早启动征缴工作。3月底,我区召开了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7年度征缴工作启动大会,标志我区城乡居保征缴工作全面开启,并形成1-6月为我区城乡居保集中征缴时间。 3、开好头,全面推进社保卡发行工作。3月份,我区城乡居保第五、六批社保卡制卡完成,我中心借此发卡契机,指导居民在领到社保卡的同时就去相关银行进行激活和缴纳当年城乡居保保费,为下阶段全面推行社保卡的发放开好了头,也为全区参保人持卡领取养老金或持卡缴费打下了扎实基础。 4、广协调,做好我区困难人群补助金代发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区城乡居民保中心将为独生子女、民办(代课)教师、乡村老年医生、老电影放映员等人员的困难补助金或奖励金的代发工作。经中心多次与卫计和文教等部门协调,截至目前,我区涉及四类人群的补贴金的发放工作已顺利推进,均按月或季及时发放到位。 5、行业扶贫,分别不同类型,进行精准帮扶。根据《人类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59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事实意见》(湘发[2016]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湘发[2017]12号)文件精神我区城乡居保立即制定实施办法,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得到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时出台相关文件(《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等困难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衡蒸政办通[2017]82号)),区城乡居保中心与区卫计局、区残联、区扶贫办、区民政局等相关机构衔接沟通,获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残疾一级人员、残疾二级人员、低保人员、特殊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人员明细后进一步筛查,做到应保尽保。预计12月底共3600名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保,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000余人。11月区财政预拨34万元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保政府代缴资金已经到位。 6、待遇提高。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66号)文件要求,我区于2017年9月完成调标相关工作并一次性补发2017年1月至8月提标部分基础养老金,共计一次性补发44.58万元。9月起我区城乡居保月基础养老金按新标准85元每人每月发放。 7、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稽核。按照《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26号)文件精神,我区迅速行动,下乡调研,结合实际,于7月份出台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衡蒸人社[2017]6号),并从8月起开展了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认证工作于10月底圆满结束,累计稽核出752人死亡,其中428人已经办结,追回资金3970元;4人重复领取待遇,已做待遇暂停处理;有125人未按要求认证,经公示后,将做待遇暂停处理。另外,我区全年累计稽核出190人重复领取待遇,退回多领养老金27.95万元。 | |||
相关资质 认可或执 业许可证 明文件及 有 效 期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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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期末数(万元) | |||
2 | 2 | |||
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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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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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上年末 | 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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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 | 8人 | |||
网上名称 | 衡阳市蒸湘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公益(政务) | |||
事业 单位 委托 意见 |
委托衡阳市蒸湘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管理机关)在“衡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 http://www.hysy.gov.cn/)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刘建兴 公章: 2018 年4月 12日 | |||
举办单位 审查意见 (含保密 审查) |
公章: 年 月 日 | |||
登记管理 机关受理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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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刘骥 联系电话: 0734-8827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