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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布时间: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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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蒸政办通〔2018〕55号 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计分办法》的通知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8-10-2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含长湖便民服务中心),区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全区重点民生实事圆满完成,做到考核评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根据蒸湘区2018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意见,现将2018年度全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计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一)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湘办发〔2018〕10号);

  (二)湖南省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验收标准〉的通知》(湘绩办发〔2018〕1号);

  (三)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衡发〔2018〕13号);

  (四)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办发〔2018〕3号);

  (五)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区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

  (六)中共蒸湘区委办公室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蒸湘区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衡蒸办〔2018〕33号)。

  二、考核对象

  (一)区直主要责任单位(6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建局、区教文体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二)镇(街道)(6个):雨母山镇、呆鹰岭镇、蒸湘街道、红湘街道、联合街道、长湖便民服务中心。

  三、考核内容

  纳入2018年全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的项目,共7项,8个指标。

  四、考核方式

  (一)对区直主要责任单位的考核

  1.对区直责任单位单项重点民生实事考核,结合年底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一并进行。

  2.区直责任单位负责的重点民生实事任务未完成的,该年度绩效评估不得评为优秀和良好等次;存在项目质量、后续管理、台账资料不规范、工作不落实、进度报送不及时或敷衍了事等问题,每次每项扣0.1分;任务完成质量高、项目效益发挥好,成为全市亮点或经验,对全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贡献突出的,酌情加0.2-0.3分;工作被省、市、区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6-0.2分。

  3.优秀率加分。区直责任单位所负责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在市直责任单位单项考核中评为优秀的,加0.5分;反之,扣0.5分(市直责任单位对某项指标不评优的,不加不扣)。

  4.对区直责任单位重点民生实事考核计分结果,直接运用于全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同时,年终根据考核得分高低,共评选3个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先进单位。

  (二)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含长湖便民服务中心)

  的考核

  1.考核办法。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区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对重点民生实事考核结果进行正向加分或反向扣分,最多加(减)2分。

  2.考核计分。

  第一部分:区直责任单位单项实事考核。区直责任单位采取扣分制对镇(街道)单项实事进行考核:指标任务未完成的,每个指标扣0.3分;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每起扣0.2分;后续管理不到位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运行的,每起扣0.2分;上报进度不及时或布置工作不落实的,每次扣0.1分。

  第二部分: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综合考核。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通过平时台账和年终验收,对全区重点民生实事整体工作进行综合考核:指标任务未完成的,每个指标扣0.3分;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后续管理不到位的,每起扣02分(与区直责任单位不重复扣分);工作配合不到位、台账资料不规范的,每起扣0.1分;任务完成质量高、项目效益发挥好,亮点多、精品多、经验多,对全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贡献突出的,酌情加0.1-0.3分;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被省、市、区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6-0.2分。

  第三部分:优秀率加分。①区直责任单位根据各镇(街道)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整体情况,对镇(街道)进行综合评价,每个指标(小项)按有任务镇(街道)的个数的50%评选优秀镇(街道)。②若某项指标只涉及1个镇(街道),该指标不评选优秀镇(街道),不参与优秀率计算。③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计算各镇(街道)总体优秀率(某镇(街道)优秀等次指标个数/某镇(街道)指标总数×100%),对总体优秀率排名靠前的镇(街道)予以加分(若总体优秀率一致,实事指标多的镇(街道)优先;若指标一致,由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根据日常工作综合考虑排名先后),具体是:总体优秀率排第1名的,加0.3分;排第2名的,加0.2分;排第3名加0.1分;排第4名的扣0.1分;排第5名的扣0.2分;排第6名的扣0.3分。

  3.考核得分。镇(街道)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最终得分=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加分+总体优秀率加分一区直责任单位扣分一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扣分一总体优秀率扣分(加减分不超过2分)。

  4.结果运用。对镇(街道)重点民生实事考核计分结果,直接运用于全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同时,年终根据考核得分高低,共评选3个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先进单位。

  五、考核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是省、市政府下达的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各镇(街道)和区直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多出精品、多出亮点、多出经验。

  (二)要科学计分。重点民生实事考核事关镇(街道)和区直责任单位绩效评估结果。区直责任单位对镇(街道)组织单项考核时,要以实事实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客观公正进行考核计分和优秀排名,坚决杜绝人情分、乱排名。对各镇(街道)考核扣分及排名,要附上扣分理由、排名依据等佐证材料,经单位党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时间要求报送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一经报送,不得更改。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对区直责任单位和镇(街道)考核时,将严格按照考核计分办法进行,重点采取运用上级考核结果的原则,结合平时工作台账记录,客观公正进行打分。

  (三)要规范验收。区直责任单位原则上依据平时工作台账进行考核计分和排名,年终不得随意组织现场考核验收,因工作原因确需开展验收的,要报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批准,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廉洁纪律。

  附件:2018年全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单项指标优秀镇(街道)名额分配表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附件:

2018年全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单项指标

优秀镇(街道)名额分配表


序号

指标内容

有任务的镇(街道)数

评优数

1

新增城镇就业4000

6

3

2

农村危房改造

2

1

3

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班级1

0

0

4

孕产妇产前免费筛查2287

6

3

5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不低于55/

6

3

6

城市低保不低于430/月、农村低保不低于3200/

6

3

7

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不低于32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不低于170

6

3

8

法律援助22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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