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范性文件
  • 索引号:00000000/2018-02205
  • 统一登记号:
  • 文 号:
  • 公布时间:2018-05-16
  • 信息时效期:
  • 来源:

ZXDR-2018-01002 关于印发《蒸湘区林业站主要职责和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8-05-16                   

衡蒸政办发〔20184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蒸湘区林业站主要职责和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蒸湘区林业站主要职责和机构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3


蒸湘区林业站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蒸湘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衡蒸发〔20154号)、《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机构设置的通知》(衡蒸发〔20155号)和《关于蒸湘区农林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的批复》(衡蒸编发〔20173)文件精神,蒸湘区林业站调整为蒸湘区农林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一、职能转变

区林业站行使的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职能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划入区农林局。

取消绿化费、林地补偿费,免征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二、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林业生产技术指导,造林规划设计、质量检查验收、林木育苗、花卉生产,落实封山育林措施,推广先进生产技术,负责退耕还林、湿地保护、“三难地”改造规划设计、检查验收,并负责补助资金落实到位;负责全区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预防,森林植物检疫;负责全区林木采伐、竹木经营(加工)管理;负责全区城市规划区外绿化设计、组织义务植树活动、名木古树保护、森林防火工作。

三、机构编制

核定区林业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站长1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蒸湘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蒸湘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