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8-05-16
衡蒸政办发〔2018〕4号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蒸湘区林业站主要职责和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蒸湘区林业站主要职责和机构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蒸湘区林业站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蒸湘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衡蒸发〔2015〕4号)、《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机构设置的通知》(衡蒸发〔2015〕5号)和《关于蒸湘区农林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的批复》(衡蒸编发〔2017〕3号)文件精神,蒸湘区林业站调整为蒸湘区农林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一、职能转变
区林业站行使的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职能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划入区农林局。
取消绿化费、林地补偿费,免征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二、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林业生产技术指导,造林规划设计、质量检查验收、林木育苗、花卉生产,落实封山育林措施,推广先进生产技术,负责退耕还林、湿地保护、“三难地”改造规划设计、检查验收,并负责补助资金落实到位;负责全区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预防,森林植物检疫;负责全区林木采伐、竹木经营(加工)管理;负责全区城市规划区外绿化设计、组织义务植树活动、名木古树保护、森林防火工作。
三、机构编制
核定区林业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站长1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蒸湘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蒸湘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