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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0-06-05                   

 

蒸湘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片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加强协作,推动工作落实。各镇、街(片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办法,并抓好贯彻落实。请各镇、街(片区)安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2020年11月底前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蒸湘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3月20日

 

 

 

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要求,坚持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和标本兼治,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源头治理管控,着力推进安全生产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着力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确保争先创优目标实现,加快建设实力蒸湘、魅力蒸湘、活力蒸湘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各镇、街(片区)、各部门将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分级组织、分期分批开展对新调整的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轮训,提升安全生产政治站位和工作摆位,贯彻国家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担负起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政治责任。(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地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分级负责)

2.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衡发〔201823号)重点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含森林防灭火)纳入绩效考核、干部监督、评先评优、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等31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3.认真谋划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推动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内容,做好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中安全生产规划调研起草制定颁布工作,推进交通运输、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十四五”规划起草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区交警大队等单位分工负责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着力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多措并举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建议提醒、巡查考核等组合拳,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落到实处。通过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述职内容,推动各地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职能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区安委会启动各地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区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区安委办督促,各地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5.着力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蒸湘区区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针对一些行业领域存在的盲区死角、漏管失控、相互推诿、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和短板,进一步梳理明晰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解决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安委办和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6.着力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巩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成果,采取培训、辅导、述职、处罚、黑名单和联合激励等系列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主动抓安全。推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制度,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组织对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行一会三卡(班前会、隐患卡、动工卡、应急卡)制度,推动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四要素(人、物、制度、时空环境)本质安全建设。理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三级标准化创建与企业工伤保险、安责险、行政许可等挂钩的激励措施,增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内生动力。加强对改制重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开展对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7.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机制。修订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含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创新方式方法,突出日常考核、工作创新、结果导向,强化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和创先争优的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加大激励和鞭策推动力。(区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8.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化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加快推进化工产业升级。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专家指导服务,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0. 强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专项整治。开展新一轮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各镇街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派出机构分工负责)

11.狠抓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突出人、车、路、企、政等方面,扎实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全力整治两客一危一校交通隐患,超限超载,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非法营运,旅游运输车漏管失控,百吨王、变型拖拉机违法运输,以及车辆生产、销售、维修环节监管缺失、大吨小标等问题;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团雾多发路段治理、农村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公交车和桥梁防护安全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一批事故风险突出路段安全隐患;重点查处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非法载人,电动车、渣土车野蛮驾驶等违法驾驶行为。(区人民政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面整治马路市场安全隐患,对国道、省道、县乡镇道及农村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堵塞交通、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马路市场,以及在城区占用主次干道,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的各类马路市场进行重点整治,建立健全农村地区马路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清理和整治马路操场安全隐患。(区人民政府牵头,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警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开展普速铁路沿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整治行人、牲畜、车辆上道、损毁防护栅栏(墙),以及沿线施工现场、违章建筑、违法侵占、残破建筑、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农用薄膜、塑料大棚、露天垃圾消纳场、广告牌、彩钢瓦等易影响列车行车安全的隐患问题,净化铁路安全环境;严厉查处公跨铁立交桥超载超重超速违法行为,加大城市重点铁路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封闭的推进力度。(区委政法委牵头,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2.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突出区属重点建设项目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水利、市政等工程,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建筑施工市场。推动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工作。(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13.推进消防安全顽瘴痼疾集中治理。全力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患,探索完善停车供给优化、多部门联合惩戒等消防车通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治理,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地下建筑、宾馆饭店、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俗客栈、农村团寨等高风险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不安全取暖等突出风险,以及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文旅体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分工负责)。开展工贸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和粉尘防爆专项治理,以冶金、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强化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科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特种设备、民爆、油气输送管道、旅游、农机作业、渔业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旅体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区卫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化学品仓库和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特别是对加油加气站等分布范围广、位置敏感、事故危害性大等场所的防雷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雷电灾害安全隐患(区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对新事物、新业态的安全生产形态研究,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全面防范化解新领域安全风险。(区教育局、区科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5.加强监测预警,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联动机制,扩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覆盖面,重点强化对水灾、旱灾、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气象灾害等灾种的监测预警,在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震减灾监督检查中加强安全防范,开展森林火源管控专项治理,加强会商研判,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群死群伤。(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

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和法制保障

16.继续开展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监管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继续按照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要求开展计划执法。推动落实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意见,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推行互联网+管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信用管理,通过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加大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按照三比三严(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严格程序、严格惩戒措施、严格自由裁量)要求,定期排名通报各级各有关部门监管执法情况。(区安委办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交警大队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分别落实

17.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服务和执法保障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保障,推进安全生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合理划分执法管辖权限,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专业人员配备和培训,提升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区委编办、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18.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创新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衡州行”“全国消防安全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组织形式,开展送安全文化下基层、安全科普教育、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教育矩阵。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考试制度。(区委宣传部、区文旅体局、区应急管理局、团区委、区总工会、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9.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继续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继续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深化农机、渔业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团区委等各部门分工负责

20.加快科技兴安,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关键工艺、装备和技术创新研发的支持,鼓励和推进危险工艺工序自动化控制、智能化生产。加快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的接入。深入推进道安监管云”“两客车辆智能监管系统运行,实现对两客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和实时报警,提升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智慧消防系统建设,提高消防救援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加快建设应急指挥信息网、应急管理综合应用信息化平台,推进职能部门信息系统深度融合,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构建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精准分析、科学决策、高效指挥平台。(区应急管理局、区科工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1.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组织保障,强化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推动开展以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按标准设立消防救援站;开展以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示范行政村(社区)应急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并依托应急志愿服务队伍同步建设村寨志愿消防队伍,夯实安全生产基层组织保障。(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委编办、区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风险内部举报制度,落实举报奖励政策,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推动高危企业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督促高危企业全面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落实安责险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2.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预案的体系建设,完善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建成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实现预案能用、管用、好用;加强政企应急预案衔接和常态化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实效。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国家队和主力军作用,统筹规范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指导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加强应急装备能力建设,提升应急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强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实现应急工作上下联动,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

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23.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作风建设。将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安全监管干部履职尽责,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敢于动真碰硬、担当作为,争当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忠诚卫士。(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4.提高安全监管队伍履职能力。推动应急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开展大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素质。继续组织市、县两级安全监管人员分期分批入校进行集中轮训,大力提高安全监管干部的履职能力。(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各镇、街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