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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便民服务“绿色通道” 管理制度(试行)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1-10-2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程序、提升效率、优化服务,在依法审批、依法登记的前提下,主要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坚定不移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为特殊对象开通便民服务“绿色通道”,为群众提供更加及时、高效、便捷的服务,现结合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绿色通道”定义

“绿色通道”是指不动产登记申请中的“特殊件”或“紧急件”,是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窗口在正常服务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加快审批时效、优先受理办理、简化审批流程等方式,为特定对象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服务通道和服务形式。

二、服务对象及范围

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中心申请便民服务“绿色通道”: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军队院校学员等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依法优先者。

(二)全国医护人员、抗疫有关人士及与抗疫相关企业。

(三)老弱病残孕:老指70周岁以上,弱指1周岁以下,病指由于突发疾病无法独立完成登记申请,残指残疾人,孕指孕妇。

(三)行动不便者。

(四)特别重要或时间特别紧迫的登记申请;。

(五)其他需要给予特殊照顾的服务对象。

三、服务原则

(一)便民服务原则。对于适用“绿色通道”的服务对象,应当给予优先受理。

(二)从简从快原则。对实行便民服务“绿色通道”的登记申请,各相关科室及服务窗口应进一步简化手续,从急从快办理,并指派专人负责全过程跟踪服务,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办理和加强业务协调。

四、服务内容

(一)优先办理,专人协助。符合“绿色通道”条件的申请人,各相关科室及服务窗口应给予优先受理办理,并安排专人协助申请人办理审批服务相关手续,做到提前介入、全程指导跟踪,同时相关业务科室应积极予以配合,优先安排审批和发证。

(二)主动服务,延时服务。符合“绿色通道”条件的申请人,各相关科室及服务窗口应主动服务,根据申请人的实际需求,积极落实特事特办、跟踪督办等服务措施,为申请人提供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服务方式。

五、办理流程

(一)在前台咨询导办区及各业务科室指定窗口摆放“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便民服务‘绿色通道’”公示牌,告知便民服务“绿色通道”的服务范围。

(二)符合便民服务“绿色通道”的申请人可由前台咨询导办区工作人员导引至相关业务科室的便民服务“绿色通道”窗口办理或符合便民服务“绿色通道”的申请人到相关业务科室的便民服务“绿色通道”直接办理。

(三)对于符合便民服务“绿色通道”条件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优先办理。申请人材料齐全的,应当立即受理;属于即办事项的,应当予以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打印“一次性告知单”,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补齐的全部材料。对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只缺少个别非关键性材料的,视情况可以预先收件。

(四)进入“绿色通道”的登记申请,符合规定标准或条件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应指派专人负责申请材料把关或办理情况跟踪,办理完成后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告知申请人前来窗口领证。

六、保障机制

(一)各相关业务科室按要求设置至少一个窗口及一个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绿色通道”业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提供“绿色通道”便民服务。

(二)各相关业务科室及服务窗口应认真落实“绿色通道”有关服务内容,并将办理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确保申请人及时领证。

(三)各相关业务科室及服务窗口实行便民服务“绿色通道”的有关情况,将在年度考评中作为考评依据之一。

七、本制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