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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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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日常文书处理;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或办理公文的需要,对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决定。
(五)负责对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
(八)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区政府工作的部署,对涉及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并联系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调研工作。
(九)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区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的规划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十一)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二)对区直机关单位的房产实施管理,制订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区直机关房地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解机关后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十三)负责区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工作,指导机关事务管理。
(十四)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办理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
(十五)指导行政执法部门改善行政执法活动;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对全区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
(十六)承办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对钱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的指导。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内设1个办,法制办公室;
(一)对全区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拟定和组织初试我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审查、修改或组织起草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四)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
(五)指导行政执法部门改善行政执法活动;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
(六)办理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
(七)承办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八)负责对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的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活动。
(九)组织和承办全区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工作。
(十)组织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监督和检查。
(十一)负责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废止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和情况交流。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