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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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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能
区统计局是主管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职能部门,统计工作的职能是通过正确地完成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及时地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实行全面的统计监控来实现。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全区性的统计工作规定;制定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各乡镇街道,各行政、事业单位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2、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3、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各项统计调查、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各调查单位统计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
4、 负责组织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普查、专项调查和一次性调查等调查工作
5、收集、汇总、整理、提供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
6、负责实施省、市各项重大考核的指标数据评估认定;
7、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的统计登记、统计普法、统计执法、统计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统计数据库;
9、负责督促指导乡镇、街道统计管理站开展统计工作。
10、组织管理全区统计干部业务培训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及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本局行政公章使用工作;负责局机关上传下达、来访接待工作;负责文件收发、整理和存档工作;负责安排好公务接待及各项活动;负责统计宣传发行、培训教育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人事工作;负责财务工作;。
2、业务股
负责工业、农业、能源、服务业、贸经、社会、科技、人口、房地产、建筑、固定资产投资、农户调查、价格调查和城镇住户调查等统计专业定报、季报和年报报表的收集、录入、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综合核算,负责对外提供、发布数据工作;负责各项普查、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及一次性调查的组织工作和上报工作;负责计算机程序安装、维护和维修工作;
3、法规股
负责对全区企、事业机关单位的统计行为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在辖区内开展统计巡查工作;负责组织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普法知识培训、考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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