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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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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监督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区人民防空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工程战术要求》,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三)参与市办组织编制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重点经济目标防护方案和各种保障方案,适时组织必要的演练。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训练并担负人民防空应急救援、抢险救灾任务。
(四)组织管理辖区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组织拟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通信、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和通信值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五)参与辖区内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按照市人民防空要求完成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人民防空工程。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易地建设综合管理,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和公共人防工程维护费,依法加强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监督。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技能。
(七)管理辖区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
(八)管理保护人民防空公共工程和设备设施,积极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九)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区人防办机关行政编制为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