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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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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并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计划。
(二)担负全区农业生产重任,指导协调全区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高新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做好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三)指导全区农业农村服务体系的建设及基层服务组织的健全、规范、业务管理工作。
(四)研究拟定全区蔬菜、水产、畜牧生产规划,组织抓好全区菜、猪、鱼等规范生产及技术推广,负责蔬菜、畜牧、水产执法管理职能。
(五)研究拟定全区林业生产,规范、组织抓好全区的营林工作、森林保护、野生动物管理、林业高新技术的推广,行使绿化委员会职能,负责全区城市绿化、规划设计、实施的管理职能。
(六)负责全区农业资源综合开发、生产能力的提高,组织改善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七)指导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工作,指导全区土地承包延包、农村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的管理工作,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等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调处农民减负纠纷案件和稳定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维护农业生产环境的稳定和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安全畅通。
(九)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内设6个职能局(室):
(一)办公室
协助农办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机关政务,负责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机要保密、文件档案、宣传报告、来信来访,负责对本办重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办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农业局(副科级)
1、负责全区农业生产规划、指导,数据报表统计、农业生产资料的管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管理和建设,全区的粮、油生产规划实施、土壤改良技术的推广落实,新农药新化肥的引进推广、农业生产环境的保护、农业生产损失理赔的鉴定工作。
2、负责全区农业的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农业病虫测报并编发测报资料以及病虫防治工作,农业生产的种子种苗管理检疫监督工作。
3、负责全区经济作物的生产,规划、指导经济作物结构布局,以及做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组织重大经济作物科研项目的实施,起草上报经作项目的立项方案,争取上级经作项目扶持资金。
4、负责农业执法,农资市场管理、整顿,查处假冒伪劣种子、种苗、农药、化肥、坑农害农事件的处理。
5、拟定农民素质发展计划,组织协调科教兴农工作。
(三)林业局(副科级)
1、负责全区林业生产技术指导:造林规划设计、质量检查验收、林木育苗、花卉生产;落实封山育林措施,推广先进林木技术,负责退耕还林、“三难地”改造规划设计、检查验收,并负责补助奖金落实到位。
2、负责全区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预防,森林植物检疫,自然保护小区管理及野生动物基金、检疫费收取。
3、负责全区林木采伐、林木经营(加工)政案件查处、林业执法和法制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
4、负责全区城市绿化设计,组织义务植树活动、名木古树和城市绿化保护、森林防火、绿化费收取工作。
(四)蔬菜副食品局(副科级)
1、负责全区的蔬菜生产、规划、指导及数字报表统计,执行《湖南省蔬菜土地管理条例》,收取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组织对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等科技项目的引进推广,指导乡镇蔬菜站的工作,帮助菜农搞好市场预测,组织宣传《湖南省无公害蔬菜地方标准》,全面推广无公害蔬菜生产工作。
2、负责全区畜牧业的发展以及饮料生产、推广工作,组织全区畜禽防疫工作的实施,切实抓好畜禽产品市场、产地、交通检疫,依法搞好药政管理,加强对基层畜牧兽医站的指导工作。
3、负责全区水产工作计划的制订及组织实施,引进推广水产品新品种、水产养殖新技术,搞好水产养殖基地的扩充和改建,负责渔政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组织对江河、池塘渔业资源的保护,及时处理各类渔政纠纷案件工作。
(五)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副科级)
研究、提出和稳定、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以及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落实。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标体系的统计工作;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情况的监测;负责宣传贯彻减轻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和涉及农民负担的项目监测和农民的负担情况;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受理来信来访,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重大事件查处工作。
(六)农业综合开发办(副科级)
负责全区农业资源的综合开发,以及开发项目的申报、立项、资金的申请、筹集管理。逐步发送和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大力改进中低产田,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农村办机关行政编制为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
四、其他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区农村工作办公室下设机构调整如下:设立农业站、林业站、蔬菜站、畜牧水产站,保留侠客拨款事业编制9名。其中农业站编制4名,林业站编制2名,蔬菜站编制1名,畜牧水产站编制2名,原定的其他站所予以撤销,编制予以收回,其职能及业务归并相关站,实行局合署办公。 |